2025 36卷1期
除魅──宋以前的病魅與醫療
祝平一 /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本文沿著魅為物怪的本義,探討物怪引起的疾病與治療。魅似人而非人,象徵彼方的他者。人、魅相逢,乃因二者穿越了彼此的界域,為物所「牽」,因而生「惑」。為魅所惑,非如六淫七情之傷人,而是宛如進入陌生的他界,與物交接,意識不清。人、魅乍逢,或可祛之以武力;一旦入惑,則需用各種方術與藥物,辨認魅的原形,知其名字,將之逼出體外,斬除務盡,以絕後患。不論使用藥物或針灸,治療魅疾主要是儀式性的象徵療法。
雖然除魅之思維一貫,但其中又有幾許變遷。先秦治魅之術,不假專家。漢末之際興起的道教,不論在法術或藥物皆扮演重要角色,引進更多除魅的知識,誕生了專業的除魅者。此時的醫家也陸續開發治魅相關的方劑,並在隋代的《諸病源候論》、唐代的《外臺秘要》和宋初的《醫心方》等書中形成醫家治鬼魅的傳統。
本文說明了現代人難以想像的人、魅互動為何仍保留在「牽」字中,也分析了魅疾的身體感與其用藥和針灸的儀式性醫治邏輯。